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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将开始实施,届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将分别实行许可证、备案证和备案卡管理。这是记者今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的。
食品小摊点,是指无固定店铺,在划定区域摆摊设点即时制售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比如推车卖鸡蛋灌饼的)。食品小摊点应当自开办之日起15日内,办理食品小摊点备案卡。
街头卖鸡蛋灌饼要有备案卡到指定区域卖▲
此次《条例》在食品小作坊、小摊点监管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对小经营店的监管。小经营店包括以小食杂店、小餐饮等形式或现场制售方式经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将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小型业态都纳入了‘三小’条例监管范围。
根据规定:食品小摊点应当自开办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有效期两年。相关部门要划定适宜食品小摊点经营的区域和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小摊点经营的范围。且从业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佩戴或者公示有效的健康证明。
针对“三小”从业者群体收入不高、数量较多的实际情况,政府部门也将加大对“三小”的服务力度,比如建立集中市场,购买服务或鼓励第三方机构、社会力量等为“三小”免费进行食品消毒、快检服务等,以此鼓励、支持“三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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