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吕梁又有2家大型煤矿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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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小编从山西能源局网站获悉

山西一口气批复8家大煤矿

关于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坑口选煤厂联合试运转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2号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坑口选煤厂项目申请联合试运转的报告》(吕煤基字〔〕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坑口选煤厂是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柳发改审批发〔〕1号备案的新建坑口选煤厂项目,建设规模万吨/年。年10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号文批准该坑口选煤厂项目开工建设。经你局核实,目前该坑口选煤厂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已按设计基本建成,所需机构和各级人员已配备,规章制度已建立,主要单位工程已通过质量认证,联合试运转方案已编制,基本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为此,同意你局意见,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坑口选煤厂项目于年1月9日开始进行联合试运转,试运转期限为1―4个月,应于年5月9日前结束。你局要监督该项目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会审后的选煤厂联合试运转方案进行试运转,抓好选煤厂的系统调试工作,试运转期间如出现故障要及时停机处理,及时排除,确保各系统运行正常、可靠、功能完善并达到设计要求。

二、该项目联合试运转适逢冬季,要做好选煤厂地面管道及煤泥水系统的防冻处理等工作,实现煤泥水系统闭路循环,严禁煤泥水外排。

三、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联合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国家规定。

四、有关环境保护等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执行,联合试运转期间及时做好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编制联合试运转总结报告。

五、联合试运转期间,督促矿方抓紧组织该坑口洗煤厂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环保设施等专项验收工作,待联合试运转结束后,由你局按照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监督该坑口选煤厂进行综合竣工验收。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9日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3号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请示》(并煤基字〔〕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年12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审发〔〕58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该矿地质条件复杂、村矿矛盾等因素影响,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根据煤矿建设工期有关规定,经对剩余工程审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12个月,至年1月16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

三、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四、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五、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联合试运转,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六、合理安排选煤厂的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现矿井与配套选煤厂同时建成投运。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16日

关于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4号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万吨/年建设项目工期延期的请示》(晋市煤局审字〔〕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号文核准的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年11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受政策性停工、地质条件复杂、瓦斯压力大、突出矿井施工难度大等因素影响,目前建设工期将至,还未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11个月,至年12月24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

三、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四、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五、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六、合理安排好配套选煤厂的建设进度,按照环保要求,实现矿井和配套选煤厂同时建成投运。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16日

关于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

鑫岩煤矿及选煤厂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6号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鑫岩煤矿及选煤厂万吨/年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吕煤基发〔〕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鑫岩煤矿及选煤厂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号文核准的万吨/年新建项目。目前,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审发〔〕31号文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许〔〕79号文批复安全设施设计;年6月,原国土资源部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061145964。施工准备方面,该项目已选定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已在吕梁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会审,项目建设前期审批及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局意见,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鑫岩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可于年1月16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6.5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科学管理,严密组织,合理安排好矿井和配套选煤厂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不得随意缩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做到安全设施、环保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安全管理责任,抓好安全管理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煤监〔〕号文和省政府晋政办发〔〕号、晋政办发〔〕4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建设单位的全面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建设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建设期间要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应的瓦斯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瓦斯防治措施,坚持“先抽后建、先抽后采,应抽尽抽、抽采达标”,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一步全面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煤层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灭火管理,严格落实防灭火制度;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四、鉴于该矿井田内各煤层均存在带压开采,建设期间要进一步勘查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查明有可能存在的断层、陷落柱等构造及封闭不良钻孔的导水性,建立防治水专业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制定有效的防治水措施,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严防突水事故的发生。

五、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以掘代采,严禁边建设边生产。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合理安排好矿井配套选煤厂的开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实现矿井与配套选煤厂同时建成投运。

七、抓好矿井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八、未进行联合试运转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16日

关于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7号

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请示》(长煤局规字〔〕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82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年11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受市场变化、初步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工期10个月,至年11月16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

三、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四、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五、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16日

关于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9号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报批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请示》(朔煤字〔〕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号文批准的整合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年7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审发〔〕84号文批准该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目前试运转期限已至,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尚未完成,暂不具备综合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煤炭〔〕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10月18日《全省煤炭减量置换和减量重组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同意你局意见,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3个月,至年4月16日,并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煤炭〔〕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

二、你局要加强该矿日常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矿井联合试运转安全。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16日

关于山西高平科兴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10号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高平科兴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晋市煤局审字〔〕26号)收悉,省局根据我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办法,于年12月27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山西高平科兴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要求,形成了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

山西高平科兴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和各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你局进行了复验,并上报了《关于山西高平科兴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晋市煤局规字〔〕3号)。经研究,同意验收委员会和你局意见,准予山西高平科兴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同时,你局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加强全员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矿井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抓紧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手续,加快完成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信息建档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16日

关于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配套选煤厂开工建设的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11号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配套选煤厂开工建设的请示》(临煤工字〔〕3号)文件和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配套选煤厂项目由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万吨/年。年11月古县环境保护局以古环审函〔〕12号文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施工准备方面,该项目已选定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已在煤炭工业临汾地方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会审,该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局意见,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配套选煤厂项目于年1月17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8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项目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科学管理,严密组织,合理安排配套选煤厂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不得随意缩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做到环保设施与选煤厂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建设单位的全面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施工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对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建设期间要加强对该项目的安全监管,定期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建设过程中及时做好选煤厂已完各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工程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条件具备后由你局监督该选煤厂进行竣工验收。

山西省能源局

年1月17日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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