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从太原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下列32名驾驶人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小店二大队依法查扣,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办案单位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对该32名饮酒驾驶违法行为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细如下),现予以公告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山西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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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高速出口通行效率,即日起,请各位车友提前在